標題看似極盡煽情且頗富傳教佈道之意味,但卻是我所認為最簡單扼要的要義。這樣的領悟來自於一部最近重新溫習過的電影:《桃色交易》(Indecent Proposal, 1993)。
故事講的大概是一對感情極為要好的夫妻(David與Diana)為了籌措購屋基金,決定到賭城碰碰運氣。在賭城,Diana偶然地認識了一位富商John,但卻對他釋出的曖昧勾引無動於衷。此時,David幾乎輸掉了身上儘有的賭金,John因此提議,以一百萬元為代價,讓Diana與他共度一晚。夫妻兩猶豫了一夜,最後答應了這項協議。
夫妻倆說服自己答應John的理由是:「就現實面來講,我們的確需要這筆錢;而就情感面來說,在結婚前,我們都曾經與別人有過一段情,也做過現在我們會做的親密情事,所以何不將John當成另一個他者?畢竟一切終將事過境遷,又何必放在心上!」
然而,事實卻與他們所設想的背道而馳,David無法克制自己想像妻子Diana與他人共度春宵的種種細節,不安全感讓他對妻子有所懷疑,因而加深了比較與不信任等種種負面情緒,即便Diana一再地告訴David,她與John只是有性無愛,是一個糟糕到讓她不願再提起的夜晚,David仍無法真正放下心中的醋意,再三以此與Diana爭吵。
懷疑與猜忌的氛圍在他們身上不斷蔓延,侵蝕了一開始彼此相愛的本質,最後夫妻倆鬧到分居,心疲力盡的Diana最後提出了離婚協議,也放棄了平分那一百萬元的權利,全數悉歸David。對她來說,那一百萬元代表的不只是一筆能夠實得的龐大金額,更重要的是:獲得這筆錢的初衷建立在她對於丈夫的信任與愛情,若愛已不在,這一切便不具有任何意義。
John在此時趁虛而入,試圖追走心碎的Diana,而在Diana離開後,David若有所失,過了一段如行屍走肉般的生活,他也領悟到:他並不在乎有沒有錢,重點在於是不是能與心愛的人共同分享!最後,他在John與Diana共同出席的慈善義賣會上捐出了這一百萬元,目的只是為了再見到Diana一面,就算最後的結局是分離也好,他對Diana說:
I thought we were invincible. But now I know that the things that people in love do to each other, they remember. And if they stay together, it's not because they forget. It's because they forgive.
相愛的人會記住對彼此做過的事。若倆人依舊廝守,那並不是因為他們真的忘記做過那些事,而是選擇了原諒。說得真好!忌妒與比較的劣根性竟出自於深愛對方的初衷,因為你無法不在乎、也無法不將對方的一切放在心上,只因為對方對你來說很重要。我們在情人身上尋找相愛的證據,拿放大鏡檢視對方的一切,要拿自己與他人的種種在情人的愛情天秤上一一比較,為的只是確認自己在對方心中不可被取代的地位。因為對自己不夠有信心,也因為不敢向對方投注全然的信任。愛錯了方式,反而將在乎的人推得離自己更遠。
同時,這也證明了愛情的脆弱:它盡不起一而再、再而三刻意的挑戰、犯錯與打擊。愛情需要情人彼此悉心且有意識的照顧與保護,它的外表看起來才是無懈可擊。這是一個多麼困難的課題:你如何讓對方愛你、而你也愛著對方,卻又不過度干涉彼此的思想與自由?個人隱私的最高界線在哪裡?信任與包容,或許可以作為這個問題的最佳解答之一吧。
P.S. 這部電影的原聲帶也值得推荐,特別是John Barry為此部電影原創的配樂組曲,聽來就像一個人的情緒獨白,深得我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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